1926年, 一位筆名叫靜聞的人在《東方雜志》上撰文談檳榔食俗,里面提到“數(shù)十年前,我們這地方(海豐)啖檳榔的風(fēng)俗很盛行,差不多是一種居民日常所不可缺的食品之 一。”但寫于清光緒年間的潮州歌冊《游火帝歌》,雖然詳細記錄了樟林古港的多種民風(fēng)民俗,卻只字未曾提到檳榔與荖葉。由此我猜想,會不會這時檳榔食俗已經(jīng) 從樟林或潮汕上消失了呢?
這是因為樟林曾經(jīng)是潮州乃至廣東全省最出名的荖葉產(chǎn)地。清嘉慶《澄??h志》這樣記載:“蒟即蔞也,粵多蔞園,而邑之樟林所產(chǎn)者,可甲東粵。根香,葉尖,辛而微甜,以火炙干其葉,或鹽藏之,可行遠。考通志載番禺、新興、陽春之蔞,獨不及樟林。”“可行遠”意思是可以販賣到遠方,潮州俗語“堵阿堵,堵到漳州府”,就是訴說擔(dān)挑荖葉到福建漳州販賣的艱辛,等到后來檳榔食俗消失,昂貴的荖葉再也沒人要了,這時從樟林又產(chǎn)生出新的潮州俗語“愛哩荖,勿哩草”,引申義為需要時很寶貴,不要時卻棄如草芥。
荖葉,又稱蔞葉,是一種胡椒科的植物,主要用途是與檳榔合食。清初屈大均在《廣東新語》中說:“凡食檳榔,必以蔞葉為佐……否則檳榔味澀不滑甘,難發(fā)津液,即發(fā)亦不紅。”也就是說,食檳榔一定要用到荖葉,否則檳榔的滋味就無法發(fā)散出來。古人將這種能相互起增強作用的情形稱為“相須”。所以屈大均又說:“蔞與檳榔,有夫婦相須之象,故粵人以為聘果。”
這就引出了檳榔習(xí)俗的另一種含義:用檳榔禮客和作為聘果。明代嘉靖《潮州府志》說:“親朋往來,不具酒茗勿以為嫌,不設(shè)檳榔便稱為簡慢。”又記:“潮俗喜食檳榔,嫁娶以之為禮。”就是記錄潮人這種古老的檳榔習(xí)俗。此俗延至現(xiàn)代,由于潮汕已經(jīng)不再種植檳榔,便由橄欖代替。每當(dāng)客來,要以橄欖敬客,還要說聲“請檳榔”。嫁娶也仍有用錫制檳榔盒的,但已不再貯存檳榔和蔞葉,而是盛放橄欖糖果敬客。
檳榔習(xí)俗實際上還有更久遠更廣泛的文化背景。早在魏晉時期,嵇含在《南方草木狀》檳榔篇中就已有“廣交人凡貴勝旅客,必定呈此果”的記載。作家雷鐸認為,古代南方百越之地存在著一條“擯榔文化帶”,其共同特征是語言都帶入聲,崇尚銅鼓。這算得上是一種很大膽的假設(shè),是否如此,未敢妄評。
我寫此文,是為了祭奠檳榔這種已經(jīng)在潮汕消失了的食俗。檳榔富含生物堿,像煙草一樣多食會成癮。但事物利弊是相生的,檳榔也可治病,所治的病主要有兩種,一是瘴氣,即瘧疾;二是絳蟲和蛔蟲。在古代南方,這兩種病曾經(jīng)為害甚烈,甚至讓人談?wù)紊?。雍正《惠來縣志》就明確說用荖葉“合鑌榔食之,可辟瘴氣”,《本草綱日》也記載有多條川檳榔治療腸蟲的藥方,說明古人對檳榔的藥用價值是清楚的。古代潮州土著不懼瘴氣和生食,可能也與檳榔食俗有關(guān)。反過來說,或者檳榔食俗的消失,是因為瘴氣等疾病的減少造成的呢?
來源:張新民(知名美食家、《舌尖上的中國》美食顧問、汕頭市潮菜研究會會長。),轉(zhuǎn)載自:味道佛山